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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度重点课题研究的通知
2024年04月03日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三农”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,特别是关于东北、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,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、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号文件部署,学习运用“千村示范、万村整治”工程经验,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,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,坚决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,省委农办决定开展2024年度重点课题研究工作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课题选题范围

1.辽宁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的路径研究。

2.辽宁推进乡村振兴在建设农业强省上攻坚突破的实践研究。

3.辽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策举措研究。

4.辽宁“三农”工作中的新质生产力现状、问题及对策研究。

5.辽宁深化农村改革的着力点突破口增长极研究。

6.辽宁培养“新农民”相关重大政策和实践问题研究。

7.围绕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“三农”工作中其他有必要开展的重大研究课题。

二、有关要求

(一)总体要求

1.课题原则上以单位名义承担。其中,省乡村振兴高校联盟成员高校每单位原则上应完成1项课题,鼓励联盟各专业工作组整合多高校专业力量深度研究相关课题。

2.课题承担单位应建立课题组。课题组负责人应熟知省情、农情,关注辽宁乡村振兴发展,现为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以及省直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,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,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、指导课题实施。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。

3.研究课题原则上要在给定的6个选题范围内选定,可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实际,选取主攻方向、具体方面,采取增加副标题方式进一步明确研究课题。确有必要的重大选题,可自行拟题研究。

4.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践意义,突出前瞻性、战略性、指导性和可操作性。

(二)立项和管理

1.课题立项。课题立项采取报备制,各单位申报即立项。由各单位确定承担课题及课题组,填报《辽宁省农办2024年度重点课题立项申报书》(附件)。

2.课题管理。

(1)省委农办加强与课题负责人联络,及时掌握课题研究进度,跟踪参与指导课题研究有关工作和活动。

(2)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对承担课题的管理,定期检查课题研究进度,并为课题研究按时完成提供必要研究条件。课题组须明确承担日常沟通联络和文稿修改工作的专职人员,及时向省委农办报告课题的研究进度、阶段性成果及其运用等情况,于2024年9月底前报送课题研究报告(6000字左右)。课题负责人主动参加省委农办组织的课题研究活动,并提交相应材料。

三、有关事项

1.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省委农办和课题承担单位共有。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,必须事先征得省委农办同意,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“本项研究为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研究成果”等字样。

2.本年度课题研究无经费资助。

3.省委农办将组织课题成果评选,以省委农办名义授予一等奖若干名(立项课题总数的10%,下同)、二等奖若干名(20%)、三等奖若干名(30%)、优秀奖若干名(40%)。

4.省委农办将综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课题成果的运用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电子版材料:请项目申请人将申报书电子版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——项目申报中(文件以“申报课题序号—课题负责人姓名—八戒体育丨中国有限公司”命名)。

截止时间:4月23日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刘强、战宇

联系电话:0411-84710331

联系单位:科研处项目管理科(梓楠楼东侧353室)

 

附件:辽宁省农办2024年度重点课题申报书.docx

 

科研处

2024年4月3日



撰稿:战宇 审核:周学仁 单位:科研处